曰“天地生意,花草一般。何曾有善恶之分?子欲观花,则以花为善,以草为恶。如欲用草时,复以草为善矣。此等善恶,皆由汝心好恶所生,故知是错。”
近段时间,一直在品这句话。世间事物,就像花草一般,本没有好坏、优劣之分,因此也就无所谓喜欢的便是善,不喜欢的就是恶。就像有人爱茶、有人好酒,有人偏偏喜欢白开水一样,皆是心之所在而已,只要心是“光明”的,一切无碍。
之前在评价自己时用了一个词——“虚荣心”,太强。迫切希望别人认可自己,甚至有时会陷入因为解释而解释的怪圈,最终扭曲了事物本身。就像拔草,已经到了为了证明草无用而去研究其纹理的地步,忽略了拔草仅仅是因为它妨碍了我,与好坏无关。
一个理解就是,自己的“镜子”被涂了太多颜色,希望为看到的每件事物着色,结果确是每件看不清了。
事实上,大可不必如此,一切带入“光明”这个公式来评判就好,镜子干净了,自然也就看得清楚了。大千世界,人的思想必然各异,形式不重要,也没有什么是应该怎样的,但只要背后是“光明”的,自然爽快。
曾怀疑这个思路本身是不是就是“私欲”,我觉得不是,但如果期间涉及别人会觉得怎样就落了下成,也就是有意和顺其自然的意思
要做到顺其自然,唯有继续修心,格物致知。